根据2023年丽水学院劳务派遣用工招聘公告(四)和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复试,决定拟用 万名明同志为我校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学院人事处及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望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3年09月19日至09月27日止,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0578-2271349、2271236
拟用劳务派遣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专业 | 用工岗位 | 用工部门 |
万名明 | 男 | 湖北咸丰 | 2000-04 | 大学本科 | 丽水学院生态学 | 产业科研助理 | 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 |
丽水学院人事处(党委人才办)
中医药与健康产业学院
2023年09月18日